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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语:
四次茅盾文学奖入围者红柯之中短篇小说集,通灵叙事独树一帜,展现西域剽悍之美与诗性生命。
内容简介:
本书是红柯近年来独具特色中短篇小说的合集,收录了其西部神奇想象的《狼嗥》《金色的阿尔泰》等25篇小说,体现了红柯作为“汉人”用“心”描写边地“神话”和风物,抒写绝域精魂和诗性生命的特色:大气诡谲,剽悍深情,震撼人心。随书附录李敬泽、曹文轩、陈思和等的解读、评论,深入探寻红柯“通灵”小说的奇幻情境。
书籍目录:
杂种
额尔齐斯河波浪
大漠人家
可可托海
玫瑰绿洲
过年
大飞机
跟月亮结婚
红蚂蚁
过冬
树桩
树泪
靴子
狼嗥
太阳发芽
雪鸟
帐篷
瞌睡
麦子
野啤酒花
四棵树
高耸入云的地方
披着羊皮的狼
刺玫
金色的阿尔泰
评论集锦
飞翔的红柯/李敬泽
飞奔的黑马/崔道怡
首届中国小说学会奖得主创作点评:对三位小说
家的评点之关于红柯/曹文轩
《逼近世纪末小说选卷五·1997》序言/陈思和
简评《鹰影》/李振声
神话与城市/南帆
主体:一个假定/耿占春
读小说/张新颖
评《西去的骑手》/徐怀中
童话里的后现代与现代/陈晓明
直达生命的主体/李星
瞬间的辉煌/白草
红柯小说:西部精神的浪漫诗化/陈柏中
新神话写作的四种叙述结构
——论红柯的“天山系列”长篇小说/李遇春
作为“通灵者”的叙事
——红柯小说论/廖高会
逐日、还乡与招魂/张春燕
关于羊的“边缘”书写/成湘丽
作者介绍:
红柯,本名杨宏科,1962年生于陕西关中。曾漫游天山十年。作品曾获冯牧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庄重文文学奖、中国小说学会奖长篇小说奖等。其中长篇小说《西去的骑手》《乌尔禾》《生命树》《喀拉布风暴》分别入围第六、七、八、九届茅盾文学奖。现执教于陕西师范大学。
出版社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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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摘录:
狼 嗥
自天而降,直透旷野深处,枯黄的秋草齐茬茬直起身。狼奔突跳跃,就像地底下涌出的火山岩浆,那么剽悍那么耀眼。野草和杂树还保留着秋天后的绿色,它们散淡在空气里,仿佛火山岩浆散出的紫烟。狼跃上灰色岩石,岩石还保持着岩浆的激情,狼细而有力的腿铆在岩石上。岩石和狼压得大地喘不过气来,大地深处有一种女人似的呻吟。
“你听到了什么?”
“好像女人的声音。”
“你这人真怪,明明是你趴在我身上,你却要说成别人。”
这回是女人趴在他身上,捧着他的脑袋,吻一下又吻一下,像吃一个大西瓜。男人也许是累了,懒洋洋提不起神。女人跳下床,从茶几上取来香烟,是阿诗玛。女人划火柴给他点烟。
他们刚认识时,女人就这么给他点烟,那回抽的是红雪莲。女人这个举动一直吸引着他。一个把自己与香烟融为一体的女人,男人是无法抗拒的。
男人眯上眼睛,吸烟的架势像做深呼吸,烟卷上的火跟水浪淹没旱地一样,发出吱吱声。他很能节制自己。火很旺很亮却没有起焰,火低着头往烟丝里钻,尽量地融入烟团。芳香的烟团在腹中盘旋,就像鹰在草原上空盘旋一样,男人显得很辽阔很壮观,四仰八叉躺在床上,下巴翘得很高,遮住了整个面孔。下巴上长着黑茬茬的胡子,那颗烟就立在胡子中间,一亮一暗,不断有青烟从鼻孔喷出,悬浮在胡子上方就像森林里的雾霭。
那是一颗好烟,男人抽完后嘴巴很干。他很想喝点东西,手却把女人搂过来放在那张干涩的阔嘴上,像牧人把羊赶到青草地。女人又红又湿的嘴唇很小心地在男人长满黑须的嘴巴上碰一下,一直落入男人的舌根,落到男人喉结滚动的地方,发出凶猛的呜呜声,像被人捏死了一样。女人蹬腿,拼命地蹬,蹬得又高又长又猛。
女人张大嘴巴,分不清是呼吸还是呼喊。
那只远方的狼竖起坚硬的耳朵,耳朵很小,噌愣一下像鸟儿起飞,一下子越过了阿尔泰山阿拉套山塔尔巴哈台山成吉思汗山。
狼耳所寻找的声音就在那些群山草原戈壁所环绕的绿洲上。此时此刻,无数坚挺的男人正进入女人柔软温馨的身体,生命正处于原始太初的混沌状态,狼耳只能捕捉到电线的嗡嗡声。
荒原通往绿洲的路上,电线杆就像一把乐器,就像热瓦甫就像冬不拉,一群麻雀落在电线上。麻雀把电线当成树枝,把电流当成大地的神韵,它们尽情蹦跳,终于触上电流,迸出火花,发出尖叫,然后碎裂,变成细微的残骸坠落地面。
狼被迷住了,鸟儿本身就是音乐。
狼对着岩石下边的旷野发出悠长而迅猛的嗥叫,就像从胸中吐出一柄长剑,刺在旷野的腹部,群山、荒漠、草原这些大地的肢体开始抽搐发抖。
这回男人听清楚了。他穿好衣服,站在镜子前边刮胡子,连鬓角都刮掉了。女人说:“这样子不好看,像个娃娃脸。”男人出神地看这张收割过猛的脸。他背对着窗户,窗外很亮,空气中有一种金黄的东西,很耀眼,远处是成吉思汗山。
女人说的不是这座山,这座因伟人而著名的山其实都是些灰蓝岩石和砾石坑,没有一根草。女人要说的地方在成吉思汗山北边,就是那个叫作阿尔泰的地方,那里既是群山也是高原和草原。
女人喋喋不休,男人一声不吭。男人的背又宽又厚,对着窗户,在窗外辽阔的荒原边缘,黄色尘埃的岩石上同样有一个结实的家伙,尾巴直挺挺杵在那里,像要把岩石捣裂。原来男人在用他的背看窗外,让男人用背去看的东西不多,男人想不起来他这一辈子用厚实的背看过谁,他想不起来,他知道这是回,仿佛刚刚生下来,面对这个陌生的世界一样。他活了三十多年,相当熟悉这个世界了,可他的背看到了一个新世界,看得那么准、那么透,他忍不住说了出来:“他是来找你的。”
“谁找我,你说是谁?”
“他,还有谁?”
男人很大度很尊重自己的对手,毫不含糊给狼一个人的称呼。
男人说:“你们认识,他这么急来找你,你会不知道?”
女人离过几次婚,那些前夫们有难言的苦衷。女人碰到这个男人,是她后一个男人了。女人说:“你不要胡思乱想,胡达只给女人一个男人,我没理由也没必要离开你。”女人偎在他身上,使劲儿地拥抱他,女人的胳膊和手正好箍在男人的背上,好像要扣住男人背上的眼睛。
“我跟男人结婚才跟他们睡觉,跟不结婚的男人睡觉我不会,你是不是嫌我离过婚?”
“你真的对我很满意?”
“你是我碰到的棒的男人。”
“你不会是巴结我吧。”
“真的,你很棒。”
女人的手那么快那么有劲儿,从男人的腰抓摸到胸上背上肩上胳膊上,后滑落到圆浑浑的下巴上,女人小声说:“这么漂亮的下巴,跟岩石一样。”女人的手指抓挠那块结实的下巴,白晃晃的手指跟白晃晃的羊一样,羊就是这样吃石缝里的草,洼地里长满蒿草它们不吃,它们就喜欢吃高地岩石上的草,那些草又短又硬,跟澄金子一样。
男人说:“你不用找了,我什么都知道了。”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女人说:“你有话就直说,你干吗这样子?”
“我也不明白我怎么会成这样子。”
男人开始找一样东西,女人帮他找,他不让,他要自己找。肯定是一样男人的东西。翻了所有的柜子,连楼上都翻了,男人累得贼死,倒沙发上发愣。他不死心,非要找到那个东西不可。女人说:“我帮你找吧。”男人望女人一眼,没吭声。女人到底是女人,她掀起床垫,使劲儿拉沙发床的床板,那下边是两个大箱子。男人跟女人一起用劲儿,轰一下就揭开了,那支猎枪就躺在里边,像躲在洞里的一只野兽,身上乌油油闪亮。男人一点也没想到女人会冲在他前边抓住那支枪。女人到底是女人,她不抓枪托抓住了枪筒,枪筒黑沉沉地在她白嫩的手里滑来滑去,像深海里的潜水艇,老练沉稳,威风凛凛,纵深挺进。男人不知怎么,一下子联想到他们同床的动作。无论如何他也比不上那支枪,那支压满子弹的猎枪,什么样的男人也比不上。上边的钢是优质钢,弹壳里是优质火药,连枪托也是枣木的。他太了解这支枪了,他曾用它揭掉一只哈熊的脑袋。女人就拿着这样一支枪,让枪口对准自己,跟孩子一样好奇地看黑洞洞的枪口。男人已经意识到某种危险,男人还没喊出声,枪先声夺人大吼一声,火爆的铅弹射进墙壁,那堵墙好像倒塌了一样。女人的面孔一点一点从硝烟里显露出来,惊恐而兴奋,像做了一场惊险游戏:“没想到里边有子弹,把我吓坏了。”男人告诉她这是猎人的习惯,猎手总是把后一粒子弹留在枪膛里,下一次打猎再射出去。
女人说:“我明白了,猎人永远不会射出后那颗子弹。”
男人说:“子弹是一种象征,只要子弹在就意味着猎手还在。”
“没子弹的枪真可怜。”
“没子弹的枪还不如烧火棍。”
“你还有子弹吗?”
“我当然有,蠢货。我怎么能没子弹呢?”
“亲爱的,我又惹你生气了,我不是故意的。我不知道该怎么说,你不要生我的气。”
男人嘴上不说了,可他的手还在生气,脊背和肩膀在生气。他不用翻箱倒柜,拉开抽屉,全是亮晶晶的子弹。他抓一把,捧到女人跟前:“我有子弹,我有好多子弹。”女人说:“你不要这样子,你把我吓坏了,没子弹咱可以去买。”男人砸一下脑袋:“我是怎么了,其实没什么,我怎么这样了?”男人慢慢冷静下来,帮着女人捡地板上的子弹。女人很喜欢那些子弹,它们全是黄铜铸的,不是铁皮的那种。男人说:“我饿了。”女人问他吃什么,揪片子还是拌面?“随便,吃什么都行。”男人收拾他那支枪,女人在厨房里说:“别乱动,里边有子弹。”男人一点也没有发现她装子弹,子弹就上了膛,还有那说话的口气,好像枪是她的。男人又生气了,他以前不是这样,他这辈子也不是这样,可以说全新疆的男人也找不出他今天这种臭脾气的,他有点怀疑他不是新疆人,他对自己的臭脾气感到厌恶。女人喊他吃饭,他差点扇自己耳光。他却笑了,女人问他笑什么。他说:“我刚才生你的气,后生我自己的气。”女人打他一下:“这才像个男人。”
男人吃饱喝足,抽烟,听女人刷洗碗筷,女人提醒他有足球甲级联赛。男人打开电视,画面上的喊叫声和射门动作弄得他很难受,扑轰一下扑轰一下,运动员把他们的脚变成炮弹射出去,在人群里爆炸,球门便是爆炸后的弹坑。疯狂的观众需要这些弹坑,需要猛烈的射击和爆炸,他们挤在球场就为这个。男人把电视关了,在电视机前站一会儿,开始收拾行装。都是些野外用具,后他才收拾枪和子弹。他对女人说他要去打猎的时候是试探性的,他也搞不清为什么会用这种口气,他希望女人反对或者希望女人优柔寡断,没想到女人会这么果断,会支持他去打猎。
“说不定能打一只熊,阿尔泰有哈熊。”
“我不去山里,我想到草原上去。”
“那你只能打到兔子和黄羊。”
男人没说那只狼,他已经恨上那只狼了。男人恨什么东西是不会提前说出来的。他已经想好了,用狼皮做褥子,用狼尾巴给女人做围脖,然后把狼头放锅里加上碱煮一天一夜,制成一件艺术品挂在后墙上,堵住那个枪眼。猎枪打在后墙上,弄得房子很难看,像一只被打残的野兽。只好以毒攻毒用狼头来装饰那堵墙壁,女人要用白色的壁纸堵那个枪眼,男人不让搞,女人说:“你还生我气呀,我的错我来改。”
“你没有错。”
“你到底要我怎么样?”
“你真的没有错,我想在那里挂一件艺术品。”
“不管挂什么,不能让墙壁上有洞呀。”女人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女人说:“我无能为力,你自己做吧。”
男人挂上猎枪,搂住女人搂了好久,女人说:“你什么时候回来?”“不会太久。”男人迟疑一下,他不忍心看女人担惊受怕的样子,他告诉女人:这次一定要带回一件艺术品。女人马上猜是鹿和黄羊,女人一定要男人弄一个好的鹿角或羊角。男人心里说:怎么会是鹿角呢,鹿角太尖利啦,你怎么就不想到野兽的脑袋呢。野兽跟人一样,有一颗有用的大脑袋,那里边装着它们全部的力量和智慧。他一下子想到野兽的智慧,他感到气恼,再这么想下去可不得了。
他离开房子的时候,女人痴痴地看墙上的枪眼,弹头就像眼瞳,铅和铜这么让女人迷恋。男人一声不吭,挎长枪走出院子。
那是一座小城,城外是林带和庄稼地,再往外走是长着杂树和野草的荒野,草木丛中卧许多石头。石头都是平的,没有表情或者一个表情,那都是风吹的。也有一些大石头,盘踞在土丘顶上,像个猛兽。风遇上这些家伙只好认输,这些石头宁肯剥落也不会变平变圆。上边经常落一些兀鹰。对男人构成很大威胁的狼就蹲在大石头上。男人在小城里就感觉到了。
男人穿过庄稼地和林带时步子很快,到荒原上他变得小心翼翼,好像周围布满了。其实草丛里都是灰白的石头。这些石头都是驯服的,可它们的缝隙里长出的草令人难以捉摸。这些草就像女人,风暴骤至,它们就承受蹂躏;羊来吃它们,它们温顺美丽媚态顿生;碰到兀鹰和狼,它们就像血性汉子的怒发,直指云天,肃杀无比。
男人和他的猎枪领略着这种坚硬的肃杀之气。
荒原上空太阳很亮,就像处子的瞳仁,周围全是清纯的蓝色,没有一丝云,兀鹰要是闯进来,就很容易啄掉太阳的瞳仁。兀鹰用自己的光照亮天空。可这时候没有鹰,鹰在阿尔泰山上,这片荒原留给了狼。
男人想打几枪。他又把枪收起来,他知道在杂树和深草里有一只狼,狼听见枪响会奔过来,受惊的狼往往凶狠无比。他不能小看狼的凶狠。他知道狼,而狼不知道他。狼要知道他,狼早过来了。狼不像人,狼不想事儿,你向它挑战,它就挺身而上,毫不含糊。狼威胁的是所有男人,他只是众多男人中的一个,他对狼构不成任何威胁。这是令人气愤的事情。也是让所有男人气愤的事情。气愤归气愤,面对狼这个巨大的存在,他还得心平气和,调动好情绪,活动好筋骨,做深呼吸,再喝点酒,仔细检查猎枪,尤其是枪膛和子弹。他换了三次子弹,其实子弹都是一样的,他却对它们产生了不信任感。他反复掂量,希望掂出重一点的,就像领袖人物挑选接班人,老怕有人背叛自己。他压进去一颗子弹,还叮咛了一句:你千万要响啊。子弹要是人的拳头就好了,把自己的拳头射出去,射进猛兽的身体,拳头会比子弹更出色。
男人对枪感到遗憾,更遗憾的是枪出汗了,从枪筒到枪托,大汗淋漓,瑟瑟发抖。他以为是地震,四下瞅瞅,把自己也看一遍,没什么动静。他埋怨枪,枪便丧失了自信,而且胆怯,他拎不动了。枪赖在地上,死也不肯往前挪一步。他猛然醒悟,狼就在跟前,枪发现了狼,吓成这样子。他看自己时,自己早已大汗淋漓,而且是冷汗,屁股缝里都是汗,大腿根冷飕飕仿佛溪水奔流。那些汗全是从骨头里渗出来的。庆幸的是脑子没乱。他向他自己发布命令,根据那些命令,枪必须运转起来,进入临战状态。他那只哆嗦的手,湿淋淋淌着冷汗,去搬那支枪,枪跟手一样哆嗦流汗。这回他不是下命令了,而是恳求枪,坚强一点勇敢一点,拿出点精神来。枪口朝他晃一下,像翻白眼,把他的话当屁。他还想说什么,他发现嘴巴不听自己的了,嘴巴在欺骗他,给他做样子看,只动不响,没有声音,他只能心语,连独白都不可能了。全身上下,只有大脑在运转,而且转得很不正常,枪以及他本人的肢体全都背叛了他,临阵叛逃,听从敌人调遣。
那个庞大的敌人——狼出现了,不是走过来,而是他的目光越过杂树和草丛,落在那块灰白的石头上。他看到了狼。狼看着另一个地方,若有所思。原来狼是能想问题的,狼根本看不见他,而是用鼻子闻到了一堆食物。狼出于本能,朝他这边奔过来,他来不及细想,就倒下去了,连呼吸都没有了。他处于假死状态。他的脑子很争气,忠心耿耿,毫无怨言,而且提醒他,装死不行,这一手哄哈熊可以,哄不了狼。狼舌头已经落他脸上了,舌尖轻轻划几下,又收回去。那张嘴比枪口大几十倍,可以跟大炮媲美,狼就用这么大的嘴对着他。他差点跳起来给狼爷爷下跪磕头。实际上他跳起来了,可他没下跪,他到底是新疆男人,再熊也不能下跪磕头。这样子叫狼吃了也值。他不管身体如何发抖,骨头如何冒汗,他也得挺住。
狼没有扑,狼识破了他的计谋,也可能吃饱了,不需要再进食。总之,狼一反常态,往前逼一步,他往后退一步,不断地逼不断地退。他常常绊倒在地,爬起来再退。后来他完全可以控制自己了,他可以转身跑了,可他没跑,好像有意配合狼的步调。
他一直被狼逼出荒原,逼到郊野的林带和庄稼地里,那里有干活的农工。他听到农工们的喊叫声,他很兴奋,他汗也不流了,肉也不颤了。狼并不理会周围的喊杀声,那么多人拿着农具围上来了,狼视而不见,要把这个侵入荒原的男人赶出去,像个战士一样在驱逐侵略分子。
狼就这样冲出荒原进入弥漫着人类气息的林带,那么多棍棒和枪弹落在它身上,它也毫不理会,向前推进,连宽阔的林带也在后退,它硬是把自己的领地扩大了一圈。它的躯体在人们疯狂的棍棒和枪弹下开始僵硬,它也收心了,满足了,庆幸的是它有一个铁脑袋。狡猾的人们知道它的铁脑袋,棍棒和枪弹就不朝脑袋上打,而是打它的身体。身体被打烂了打没了,狼的眼睛看到一团大火,那是旷野之火,熊熊燃烧,发出轰轰的响声,它也这么叫了一声——
狼嗥仿佛来自大地深处的气浪,把所有的人掀倒在地。但大家并不生气,因为狼已经死了,人们把它的铁脑袋扔进荒野,那也是它该去的地方。
大家围住这个被狼追赶的男人,责备他不该空手赤拳到荒原上去,应该带上枪,至少也该带上刀。那个男人惊魂未定,看着大家,一言不发,他心里想告诉大家他有枪,可就是说不出来。
男人回到房子,女人已经知道发生的事情。对他很体贴,只字不提那只狼。从一开始他们就没提过狼,尽管狼是个巨大的存在,可他们就是没公开谈论过。这给双方很大的余地,避免了许多尴尬场面。
女人变着花样做好吃的,男人明显发胖了红润了,很自然有了那种要求。女人配合默契,跟一棵树一样带着美丽的喧响温顺地倒下去,那些窸窸窣窣的衣带在男人手里迅速化解,男人很快触摸到女人的胴体,女人也感受到男人的强壮,情不自禁伸出双手抚摸男人的腰和背。
如果这样抚摸下去,也就罢了,可女人没想到自己身上有一股潜伏的力量,非从胳膊和手上迸发不可。白晃晃的手臂就这样湍如激流。他们两人全都突破了以前的模式,有了一种新奇而可怕的感觉。男人龇牙咧嘴面目狰狞发出猛兽般的嚎叫,一口咬住女人的脖子。这时,女人眼前出现了广漠的原野,被噙住脖子的猎物总是这样被狼带到旷野深处,把血流到草丛和砾石滩上。女人贴着男人的耳根小声说:“带我出去带我出去。”男人提醒她外边不方便。女人那么固执那么不可思议,非要在大白天出去不可。男人再次提醒她:我们没穿衣服,我们光着身子。
“我不管,我要你把我带到野地里去。”
“你怎么想到那种地方?”
“我就喜欢那种地方。”
好几年前,男人开车去阿尔泰,在和什托洛盖碰到这女人。女人独自走在千里荒漠上,浑黄的背景与她的红风衣形成强烈的反差。好多司机鸣喇叭,把车停在她跟前,邀请她上车,她跟聋子一样不理不睬。
司机们失望而去。
他是司机中有耐心的一个,女人走哪他跟哪,女人干脆离开公路往荒滩上走,一直走到砾石窝,车子轰隆隆栽下去,把司机甩出好几丈远。司机愤怒了,顾不得满脸血,扑上去抓住女人一顿狠揍,把女人打哭了,女人说:“你缠我干什么?”男人大吼:“我不想让狼把你吃掉。”
“我就是要让狼吃掉。”
这女人疯了。
司机用油绳把女人捆起来,扔进车厢带回阿尔泰。女人已经变乖了,男人给她解绳索时,她那么温柔,跟羔羊一样。油绳有手腕那么粗,一下子把女人捆纤细了。男人解开绳子,把她拎到地上,吼她一声:“你滚!”女人怯怯地走了,边走边回头看;司机躺车底下忙乎呢,压根儿没理她。
司机离开阿尔泰时,女人在大桥上等他;司机已经没火气了,拉开车门让她上来。车子沿着克兰河奔驰。司机问她那天咋回事,女人说:捎她的司机要强奸她,她不干,司机就把她扔在戈壁滩上。
“你就恨上了所有的司机。”
“你保证你没干过这事?”
“那是她们自愿的,我从来不强迫。”
“你是君子喽。”
“我绝不在戈壁滩上干这事,阿尔泰有这么美妙的草原,为什么要把女人放在戈壁滩上?”
美丽的草原已经过去了,司机没有动她的意思。接着是戈壁滩,就是女人遭难的地方,女人没想到她会动心,她的手竟然碰了司机一下,司机没反应,司机那么专注。这里是大戈壁与成吉思汗山险要的地段,车子常常翻进砾石坑。女人的心已经动起来了,身上有一种透明的火焰,烧掉衣服向外蔓延,她的手就出自炽热的火焰却显得跟冰一样清凉,跟舌头一样颤巍巍,去触摸司机吮舔他的手臂。司机神思恍惚,驾车的手开始驾驶女人,车子冲出公路,在戈壁滩上颠簸,一直颠到岩石上,岩石把车挡住了。
他的嘴巴叼在女人的胸上还是脖子上,他记不清了,反正他叼住了女人身上一块美妙的地方,他的喉咙里滚动着猛兽那种呜呜声,他硬是把女人拖进岩石背后的砾石坑里,那里边长满枯黄的野草,被他们压得吱吱响,黄草很快把他们掩埋了,白晃晃的腿脚跟青纯状态的火焰一样时起时伏,砾石坑成了火炉,在太阳明净的光里熊熊燃烧。
我看到了世界的光,那是太阳的光。
不对,是我们自己的光。
那是毋庸置疑的。
他们的衣服跟大火中的灰片一样零乱地丢在砾石滩上,那种光就从骨头里迸射出来。
司机重新发动车子时,听到油箱猛跳一下,汽油挟带着火焰冲进汽缸,鼓动着轮子蹿上公路。他另一只手忍不住揽在女人身上,女人望着他一动不动,他告诉女人:我们身上全是世界上好的油料。
“你说的是血液。”
“就是那东西。”
女人懂血液懂生命,可她不懂汽车。她喜欢上汽车了,她喜欢司机的想象力,把汽车的油缸跟他自己的心脏联系起来。司机给她讲汽车的轴如何把汽油里的力量转动到轮子上,让车子飞起来。就是底盘下边那根又粗又长的钢轴。
女人说:“它就长在汽车的腰上啊。”
“对对,在汽车的腰上,你真聪明。”
“它转动起来那么厉害,能把四个辘轳拨得滴溜溜转。”
“它是轴嘛,轴就是转动的。”
“我喜欢它的转动。”
后来司机才明白这句话的隐秘含义。那时,他们的关系已经固定下来了,当他们合为一体时,他就会听到血液轰轰的燃烧声,接着是一股神力,从胸到腹到大腿开始猛烈地转动,就像汽车底盘那根钢轴在女人身体里豪迈地转动。
我喜欢你的转动。
女人很固执,非要到野地去不可,女人对砾石坑和枯黄的草丛印象太深了。女人完全沉迷在过去的故事里,连当时也记不清的一些细节她都记起来了,她断定男人咬过她脖子,这,就这。女人指着白净的咽喉给男人看,你咬我的咽喉,你嘴里才发出狼一样的呜呜声。
“你说什么?”
“我说你像狼一样。”
狼就这样出现了,确切地说是让女人说出来的。
他们面面相觑,转过头看那片荒原和那只孤独的狼。女人说:“你不是把那只狼打死了吗?”
“它的脑袋还在。”
“它根本不想吃你,它只想把你赶出荒原。”
“新疆男人不能没有荒原。”
“可它确实不想吃你。”
“你以为被狼吃掉是可怕的事情?”
“我喜欢你的转动,你不转动才是可怕的。”
“我没想到今天会这么糟。”
“你今天挺棒的。”
“我明明不行,你偏说我行。”
“你一直挺棒,真的。”
“你不要骗我,我知道我有多么糟。”
“你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不是我,是我们俩,打一开始就有一个神秘的声音。”
“在你之外我没爱过别人。”
“是人,我还能跟他较量,那是一种神秘的力量,我跟它较劲儿较了好多年。”
“你怎么有这种怪想法?你们不是把它打死了?”
“它的脑袋是铁的,它的神气还聚在荒野上。”
他们的房子像战争年代的碉堡,时刻防备着无边无际的荒野,杂树野草砾石沙土全由狼统领。他们躲在房子里。
男人说:“我绝不是个向它开枪的人。”
女人说:“跟我交往过的男人都恨上了狼,都拿上枪去跟它较量。”
“都失败了。”
“我喜欢你的转动,他们只能出出进进,他们不知道男人能转动,能转动的男人快绝种了,我要守住你,我不让你败。”
“你给他们讲过狼的故事,你不给我讲。”
“我确实没讲。”
“可故事还是发生了。”
“我真笨啊。”
“你没有错。”
“我不是有意结识狼的。”
“那是一种幸运,给所有的男人提出了挑战,遗憾的是男人们都败了。”
“我没想到会害了男人。”
“只能说是给我们一次机会,一次扬眉吐气的机会,你一点错都没有。”
男人累坏了,上床就睡,女人陪他睡。男人梦见成吉思汗山梦见阿尔泰山,梦见两座山之间辽远的荒原,数不清的砾石坑和坚硬的杂树野草。后来狼出现了,就像草丛里蹿起的火焰。
女人就是在这个时候离开他的。
他在梦中,他不知道女人有多么爱他,女人反复地亲他吻他咬他,他都不知道。他甚至梦见女人收拾东西,他都没醒过来,他以为那是梦,梦不是真的,恰好跟现实相反,他需要现实中的女人而不是梦幻中的女人,他就没多想,继续放纵他的梦,跟骑手一样把缰绳放得很松。后来他看见女人从抽屉里翻出那把蒙古刀,好多年前他常把蒙古刀挂在腰间,有时插在靴子里,像加了一根骨头,整个人壮得不得了。女人就拿着这把刀,插在右腿的靴子里。男左女右,女人小腿加一把刀会是什么样子?
他睡得很死,可他什么都能看见,他看着女人走出房子,穿过小城走进无边无际的旷野。
狼头搁置在荒原与绿洲之间的过渡地带,那股无法消散的神气慢慢汇聚起来,盘旋在狼头周围,就在女人走近的时候,完整的狼出现了。狼一点防备都没有,女人靴子上的刀柄那么醒目,它竟然视而不见,径直朝女人奔去。女人血气奔涌,脸成了玫瑰色,她提醒自己不要重蹈覆辙,可那件事还是不可避免地发生了。狼扑到她身上,那么老练那么从容那么不容置疑,她能做的举动就是伸出双臂,紧紧抱住狼的脖子。荒原消失了,大地和天空全都消失了,只有狼炽热的呼吸和粗犷的呜呜声……一切发生得那么突然,跟好多年前一样,那时她才十六岁,天知道她会冒出这种怪念头,会一个人到旷野上写生,她画苍鹰,画奔马和草原,天知道她会无意中去画那些砾石坑,跟炮弹啄出来的一样,砾石的边沿那么锋利,而坑又是那么粗犷深邃,她的画笔竟然无中生有赋予它一种光芒,砾石坑就活了,成了大地的眼睛,直视苍穹。她意识到这是她出色的一张画,她拜师学艺画了好多年,直到这一天,她生命的激情才真正地投射到一块新大陆上,那是她自己的世界。她不但融入了砾石而且融入了整个荒原和大地。她没来得及收拾画夹和笔,就很冲动地下到砾石坑里。她小心翼翼抓着岩石往下溜,脚刚落地,狼就从黄草丛里出来了,她魂飞魄散,做梦也没想到,被她艺术化了的砾石坑里会有猛兽。她原以为凭想象就可以弥补坑底的不足,她把画面上那种光芒当成自己的神来之笔,她不知道砾石坑本身就有光,是狼的生命之光,她的灵感激情和想象竟然与狼合在一起。她记得她张大嘴巴,她也记得她的嘴巴没有声,是手和脚把她搬到坑上边。到了平地,她没命地跑,狼紧随身后,她快成一匹马了,还是摆脱不了狼,整个旷野就是狼的王国。她已经到了绿洲了,可还是被狼追上了。狼猛一蹿,把她扑倒在地,噙住她的脖子,她跟所有被狼叼住的人一样,紧紧抱着狼脖子,进入死亡状态。让人吃惊的是她后来听到了草叶的唰唰声,她的身体也醒了,怀抱里是浑圆结实的毛。
小城那个跟她一起学画的毛头小子吻过她。小伙子很油滑,吻她的嘴还要吻她的脖子差点让她失身。他们认识才一个月,小伙子就逼到后一道防线了。她发誓要挺住。亲嘴可以,吻脖子不行。那长胡子的嘴巴咬住她脖子她就没救了,就会处于昏厥状态。丫头的晕眩是很可怕的。
狼偏偏咬住她的脖子,在那个小男孩投放激情和阴谋的雪白酥软的胸脖处,狼缩起它的利齿,用结实的双唇钳住她。她完全清醒了,在茫茫黑夜,在无边无际的荒原上,狼疾驰如飞,她坐过汽车骑过马,只有骏马和狼才能体验出新疆的广袤。哈萨克人告诉她:马是草原的王者,像老虎是群山之王一样。荒原呢,新疆有那么多荒原。“荒原之王是狼。”哈萨克老人满脸崇敬:“你们汉人仇恨狼,我们草原人把狼当动物里的英雄,只有骏马才能跟它相比。”那时,她身上还保留着马匹的气味和热力,她竟然想去结识狼……狼叼着她,一直到她画画的地方,把她拖进砾石坑。在她的想象激情和灵感中,那个砾石坑是大地的眼睛,狼把她放进眼瞳,蹲在她身边直到黎明,狼长嗥一声跃出砾石坑,狂奔而去。她死里逃生,轰动小城。妈妈从头到脚把她摸一遍也不相信这是真的,爸爸军人出身,过来看她脖子,没伤,有两排牙印。
爸爸说:“这只狼不饿,狼饿坏了才吃人,它是逗你玩。”
妈妈说:“有这么玩的吗,把个大活人能吓死。”
爸爸说:“狼不像想象的那么坏,孩子不是好好的吗?孩子你碰到了一只侠义心肠的狼,不容易啊。”
爸爸自己灌了半瓶酒。
还是那个油滑的小男孩,那么老练那么娴熟,她竟然以为自己是个,就傻乎乎地顺从了,她甚至闪出一个大胆的念头,希望他再吃她的脖子。她一遍又一遍在心里呐喊,男孩已经进入她身体,不可能对脖子产生兴趣,可她再没有羞怯感了,她已经完成了从少女到女人的伟大转变,男孩也进入亢奋状态,像个斗架的小公鸡,她硬把他的脑袋牵过来,贴在自己脖子上。男孩长着茸毛的嘴巴咬过她雪白的脖子,他曾一直咬那块地方。这回他想躲开,少女是从狼口逃生的,在狼啃咬过的地方去喷发激情,他还没这个胆量。可他没退路了,少女把他牵过去,让他跟狼较量,他的嘴巴一挨那地方,就感受到一股凌厉而剽悍的旷野之力。那是小房子无法承受的,也是他这样的蛋壳似的小男孩无法承受的。他跟许多女孩上过床,跟成熟女人也有过交往,那些性史救不了他,他还是硬拼了一回,拿他那点可怜的小尊严强装着大吼一声,想冲上去在短暂的高潮中草草收兵。可他的喊叫引来了更雄壮更悠长的叫声,从天宇之顶从大地之心,狼嗥喷薄而出。男孩的头发纷纷竖起,他的小鸡鸡像受惊的蛇,缩回洞里;他的小腹在抽筋,他引以为豪的精液在撤退途中流出来,全流到自己身上。他的大炮没挺起来就发射了,炮弹落在自己阵地上爆炸。
男人都是这样毁掉的。
这是个男人,后来还有几个。过程不同,结局一样。无论他们怎样折腾,狼留在她身上的剽悍气息淹没了他们,他们毫无还手之力,全都萎缩了。后来就是这个男人。在阿尔泰揍她一顿,把她揍怕了,她身上那股野狼的气息也荡然无存。他们的浪漫故事很顺利,她次感受到了男人的力量,那也是她女人生涯的真正开始。她不再讲述那段离奇而惊险的遭遇,她不讲那只狼,因为这个剽悍的男人跟狼是一体的,她难以分辨他和它的差别,她更不能接受男人的委顿,她必须帮她的男人。
女人有了自己的梦。
女人就这样走出男人的梦境。
…………
女人步入荒原。她亲眼看见狼头如何聚集自己的精气,还原成形,扑到她身上。跟好多年前一样,狼再次超越狂暴和残忍,狼的生命升华到一种神圣的境界,噙住她的咽喉,用嘴唇而不是牙齿,跟真正的男人一样,让她感受强悍和荒原之美。
狼拖着女人,来到荒原深处,来到那个开口粗大线条流畅奔放的砾石坑里,黄草瑟瑟,狼不断地扑到女人身上,吮她圆润雪白的脖子,狼血气奔涌,忍不住狂嗥一声,直透苍穹之顶直透大地深处。
小城里的那个男人一下子坐起来,他完全摆脱了梦境,他双手撑床,死死地盯着荒原上那惊心动魄的一幕。砾石坑那么壮观那么令人神往,就像女人的阴户被拓印在岩石上,岩石绽开多么美妙的一扇生命之门!就像古朴的陶器,里边盛满生命之火。他看见女人白亮的胳膊白亮的腿脚,他看见她白亮的胸和脖子,在脖子上有一张雄性十足的嘴巴,在那里狠劲儿地吮啊,像要把圆圆的地球咂干了。男人那么兴奋那么激动,仿佛自己就是那嘴巴的一部分,男人甚至喊起来:水,水,快点,水!情火如炽的时候,身上是火,而体内是水,阴阳风火的交织也是宇宙天地间的水火交融共生。
在寂静辽远的荒原深处,造这么一个美妙的石坑,那真是一个好地方。
男人的神力恢复了,腹股间有一根雄性的力量在旋转,跟汽车底盘上的钢轴一样。男人嗷嗷直叫,真想长嗥一声。他真的嗥了那么一声。他毫不理会邻居的抗议责骂……那年,在克拉玛依,他亲眼看见地层深处的泥沙油气喷薄而出,像一股怒气,把井架和人全冲到半空。他的嗥叫就这么迅猛,人家骂他野兽,他高兴人家骂他野兽。后来他哭了,因为在砾石坑里闪射生命之火的不是他,真的不是。
是女人在救他。
女人没忘记小城那个委顿的男人。
女人趁着狼狂迷不醒,把刀子攮进狼腹,蒙古刀跟蒙古马一样立即狂奔起来。
我喜欢你的转动。
刀子也转动起来了。
狼彻底倒下去,它的铁脑袋也散了架。荒原松弛下来。
女人不管这些,她什么都不管,她来到男人身边。男人苍白发抖,问她,我是谁?她说:你是我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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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是著名作家、四次茅盾文学奖入围者、鲁迅文学奖获得者红柯25篇西部小说合集,体现了红柯作为汉人,在天山十年而成的标志性特色:“中原文化”与“马背文化”融通,大气诡谲,如诗如歌,通灵叙事独树一帜,让人一眼就能识别却无法准确,以此抒写着绝域精魂剽悍之美和诗性生命之蓬勃,体现出其“天人合一”的思想。
媒体评论
红柯多血且血热,他在沙漠、岩石、羊群、野狼、奔马、飞翔的鹰以及大雪的冬日和雪夜的火炉中感到了流畅奔涌的热血。血的热度是作为小说家的红柯写或不写的根本缘由。
——李敬泽(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
这是一个风格型的作家。在大多数作家以重复面孔出现而让人无法识别时,他是一个让人一眼就能识别出来的作家。
——曹文轩(当代著名作家、“国际安徒生奖”获得者)
在当下物欲横流的社会中,在人性与物性皆遭到扭曲的时代,红柯以通灵般的叙事语言长歌短吟,建构出一个个充满灵性的语言符码世界,引领着人们超越世俗庸常麻木的生存状态,去接近自然和神性。这正是红柯的意义和价值所在。
——廖高会(中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授)
前言
代序
汉长安与骆驼神话
2004年底迁居西安,快十年了,西安南郊大小雁塔、曲江全是唐长安的遗址。老家岐山地处关中西部宝鸡地区,即古老的周原,回老家去西郊长途汽车站赶班车,必过西郊大庆路丝路群雕,因为在天山十年的缘故,每见到丝路群雕中雄壮的石骆驼就会想到丝绸之路。西安东门外的八仙庵每周日早晨古董贩子书贩子云集于此,隔三岔五去淘旧书算是一大乐事。若有朋自远方来,就相邀去城墙内广济街回民街品尝清真小吃,再拐向大皮院化觉巷参观中国古老的清真大寺,一千多年前唐代的清真寺。陕西回民沿丝绸之路向中亚腹地迁徙时,把在中国乌鲁木齐和伊犁、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以及李白出生的托克马克修建的清真寺一律叫陕西大寺。很少去北郊,远就是火车站附近北门外的大明宫遗址。北郊未央区对我来说都是史书上所记载的秦阿房宫、汉未央宫。2014年9月初有机会去北郊看汉长安遗址,坐地铁到钟楼进入市中心,再到西华门坐238路公交车跑整整两个小时到汉长安遗址。下车时问司机公共汽车多长时间来一趟,司机告诉我大概一小时一趟。
汉长安遗址临近渭河,属于肥沃的河滩地带,陕西人把这片沃土叫关中的白菜心心。大秦王朝当年从咸阳东扩,已经把新城区从渭河北岸延伸到辽阔的河南。秦太短暂,只在河南修了离宫,项羽焚毁的是河北的主城区。楚汉决战,韩信在前线猛攻,萧何经营关中,发关中兵及粮草,刘邦屡败屡战,死缠硬磨耗尽了项王的元气。萧何另一壮举就是在秦的河南离宫所在地王气十足的龙首原上修建未央宫,让刘邦感受到了做皇帝的尊贵和威仪。汉武帝时,张骞就是从未央宫前向西凿通西域的。西安西郊大庆路上的丝路群雕只是一个标志,丝绸之路确切的出发点应该在汉长安未央宫。汉长安未央宫如今只剩下几截黄土夯筑的城墙根,两千三百年的风霜雨雪,留下的残余部分依然散发着远古的雄风。展厅里有瓦当有陶俑有大气磅礴的空心砖。我对骆驼更感兴趣。
1984年秋天大四学期,我在宝鸡购得上海书店刚刚出版的繁体字竖行排印的斯文·赫定的《亚洲腹地旅行记》。先吸引我的是这本书的封面,黑白相间中一匹挂着铃铛的骆驼,驼峰上的赫定状如骆驼,可谓形神兼备,封面的汉字为深红色,古朴大气犹如汉代石刻画与画像石。1985年大学毕业留校任教,1986年秋天我携带大学时购买的一千册书包括斯文·赫定的《亚洲腹地旅行记》、马坚先生翻译的《古兰经》、范长江的《塞上行》《中国的西北角》以及古波斯诗人萨迪的《蔷薇园》《果园》和哈菲兹的诗选,沿丝绸之路西上天山。萨迪说过:一个诗人应该前30年漫游天下,后30年写诗。中国古代,尤其是唐代诗人都有壮游天下的传统,所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跟波斯诗人所见略同。
古长安曾经云集了多少波斯、阿拉伯的商人学者,今天的西安依然保留着波斯、阿拉伯文化的痕迹。关中与西域血脉相通。周穆王曾漫游昆仑,与西王母相会,周人就来自塔里木盆地,《穆天子传》算是周人的怀乡之书。周公筑洛阳,“宅兹中国”,周人东迁彻底告别大西北彻底中原化了。去年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的我的长篇《百鸟朝凤》就是写故乡岐山,核心就是青铜器。周人逃离家园时把青铜礼器全埋在地下。汉朝重振旧山河,不再是天子巡游,而是张骞这样的孤胆英雄,一百多人的外交使团,几经周折,13年后回到长安时只剩下甘父相随,甘父本是降汉的匈奴人。张骞两次出使西域,前后30年,匈奴女人与他生有一子。草原民族有英雄意识,有英雄气的血性汉子不分民族人人敬仰。那是个大时代,英雄时代,凿通西域的张骞,牧羊北海19年的苏武,血战数月斩杀数万匈奴将士、绝境中投降匈奴的李陵及余部,娶匈奴女人后来形成北方草原新兴民族黠戛斯,唐时灭了回鹘汗国称雄漠北,黠戛斯即后来的柯尔克孜族,与中亚吉尔吉斯为同一民族,创造了史诗《玛纳斯》,诞生了艾特马托夫。
西域十年,笔者深切地体验到大漠草原民族的率真豪气,陌生人相逢,几杯酒下去顿成知己。关中地处大西北,相当于伸向中原的桥头堡,也是游牧民族与农耕民族的交会处,历史上的民族大融合,重点在关中,关中简直就是一座大熔炉,五胡乱华,终是鲜卑北魏的彻底汉化,形成强大的关陇集团,诞生了伟大的隋唐王朝,李世民家族就有一半鲜卑血统。究其源头,应该是张骞凿通西域的功劳。关中文化基因就是一种开放姿态,容纳各种文明,从五胡到延伸万里的丝绸之路,波斯文明、印度文明、阿拉伯文明,包括罗马的基督教文明。直到近代,这种开放性包容性的古风依然充满生机。陕西文学代领军人物柳青,陕北吴堡人,大多吴堡人都是明代江南吴地移民,柳青身上有江南血脉,江南的细腻与北方高原的粗犷造就了一代文宗。另一位短篇小说大师王汶石是山西人,秦晋隔河相望,皆属黄土高原。其他艺术门类的大师就更多了,长安画派的领军人物石鲁是四川人,赵望云是河北人,何海霞,满族,北京人,他们落脚关中,一手伸向生活,一手伸向传统,创立崭新的长安画派。秦腔大师魏长生是四川人,大西北各族民众喜爱的秦腔艺术被这个四川人推向。
秦始皇和汉武帝聚天下豪强于咸阳于茂陵,汉唐时的五陵少年应该是天下豪强之精华。欧洲的崛起是从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开始的,而人类历早的新大陆的发现者应该是张骞,张骞泅渡的是茫茫瀚海,更让人惊叹的是张骞开通的丝绸之路给沿线人民带来了繁荣与富足,中原的丝绸瓷器漆器药材输往西域,西域的葡萄西瓜苜蓿石榴进入中原。哥伦布给欧洲人带回了财富和市场,给美洲的原住民带来了灾难,美国学者在《枪炮、病菌与钢铁》一书中有详尽的描写。19世纪70年代,德国地理学家李希霍芬来到中国考察后写了一本书《中国》,正式提出“丝绸之路”这个观念。李希霍芬的学生、瑞典人斯文·赫定比老师走得更远,终身未婚,五次来中国,长的一次达九年,后一次来中国时快七十岁了,帮助国民政府勘测从中原到新疆的铁路线。斯文·赫定是清末民初来中国边疆探险考察的洋人中对中国友好的一位。欧美包括日本的探险家们在西域瀚海总是想到伟大的张骞和玄奘。在天山脚下读这些探险家的著作我感慨万千,我们的探险家都在古代,都在汉唐,到了大清王朝,边疆成了流放地,纪晓岚到了乌鲁木齐,洪亮吉、林则徐到了伊犁,也是坐着牛马车晃晃悠悠大半年。再也没有张骞班超玄奘苏武的豪气了。
泅渡瀚海,马都不行,一定要骆驼。这也是长安成为丝绸之路起点的关键所在。中原大战,冯玉祥西北军在甘肃征几千峰骆驼,到西安还好好的,出潼关到洛阳全死掉了,沙漠之舟远只能到长安。我们可以想象前后30年穿梭于瀚海的张骞已经跟骆驼融为一体了,彻底地骆驼化了。司马迁《史记》所谓:“骞为人强力,宽大信人。蛮夷爱之。”简直是对骆驼的刻画。骆驼吃苦耐劳的韧性尤其是耐干旱的能力,作为农耕民族象征的牛都不能与之相比,骆驼的脑袋跟马脑袋一样俊美,骆驼的眼睛跟羊眼睛一样深情,骆驼兼备了大漠草原牲畜诸多优点,也兼备了中原农耕地区诸多牲畜的优点,如果真把戈壁沙漠看成滔滔瀚海的话,骆驼可谓水陆两栖动物,神勇无比。张骞次出使西域13年,归来时长安都轰动了,长安百姓满朝文武及汉武帝见到的是一个罕见的骆驼,张骞再次出使西域,骆驼就不再稀奇了,骆驼包括骆驼驮来的西域宝贝已经进入汉人的日常生活。张骞出使西域前后30年,几代人享用过的东西再寻常不过了。我们今天见到的汉朝瓦当、空心砖、石刻、石像画,种种器物无不充满淳朴粗犷厚重大气的品质与风格,我以为都是骆驼的气质透入了汉人的血液与心灵。骆驼成功地焊接了西域与中原、农耕与游牧、骑手与农夫,所有汉代的器物都带有骆驼蹄子与嘴唇所特有的丰厚,也带有骆驼宽阔雄壮的腰背所特有的下垂中包含着的巨大升腾而起的伟力。霍去病墓前的马踏匈奴的石马全是往下垂的,垂放收敛中自有一股雄浑的力量,静立中自有一种博大的动,一种整体的气势。如李泽厚所言:没有细节,没有修饰……突出的是高度夸张的形体姿态,是手舞足蹈的大动作,是异常单纯简洁的整体形象。“在汉代艺术中,运动,力量,气势就是它的本质。”(《美的历程》)气势来自于速度,来自于“笨拙”,精致不会产生气势。过于精致是一种不自信的表现。瀚海的粗犷大气融入中原,终成为一种审美趣味。
笔者在西域十年,在准噶尔盆地次见识沙尘暴席卷而来,盆地底部干裂的沟壑都被狂风吹响了,惊恐中我真正体验到什么叫气势,什么叫大气磅礴。后来去阿尔泰,途经乌尔禾魔鬼城,那些史前动物一样的雅丹地貌在大风中鸣叫长啸,天风吹响大地,我马上想到中原老家的笛子、箫以及鸡蛋大的埙。后来我写散文《大自然与大生命》、写长篇《乌尔禾》,让羊跟骆驼一样横渡沙漠瀚海,渡过瀚海的羊,人们叫它永生羊,不能杀掉去吃,要放生,永生羊是通神的。西域归来,我的小说在《人民文学》推出时,李敬泽早写了评论《飞翔的红柯》,其中一个关键词是:速度,这正是西域瀚海给我的恩赐。李泽厚比较了汉唐宋石像画和陶俑,唐俑也威武雄壮,但缺少气势,太过华丽鲜艳,宋石像画细微工整精致,气势与生命的质感与汉代不能相比。我心仪的骆驼只能在我人到中年的时候,经历了种种磨难,以长篇《喀拉布风暴》来完成,旨在打通天山与关中。陕西关中人张子鱼西上天山,新疆精河人孟凯东进西安。一般人都知道西安,而偏远的精河另有一番魅力,相传蒙古王爷的妃子不慎落入河中有了身孕,西域这种生命力极强的河流很多,比如阿尔泰的额尔齐斯河,比如让猪八戒怀孕的子母河,精河更威猛罢了。如此河水浇灌的大地,沙漠深处生长罕见的地精,都是动物的精液与植物种子结合而成的,其中骆驼的精液所生的地精几近人形,不但沟通人类的各个民族,还沟通天地万物,神人一体。陀思妥耶夫斯基也是在中亚草原额尔齐斯河边罕见的暴风雪中体验到上帝与人同在的,巴赫金也是在中亚的大漠草原领悟到陀思妥耶夫斯基小说魅力的,所谓复调,应该是各种生命的合唱,是人与他者共鸣后的和弦,终形成浩大的旋律,而不是简单肤浅的节奏。
前言
文学与自然
一
余光中先生的短诗《民歌》写于1971年,1983流沙河先生在四川《星星》诗刊上介绍过。这首诗主要由黄河、长江、我的红海我的血、风、沙、鱼、龙、冰河这些意象组成。我初读这首诗的时候跟流沙河先生一样看重的是诗的结构,也就是结构的张力,一层一层分开,诗的内涵反而紧凑了。当时我上大学二年级,写诗,北岛顾城舒婷的朦胧诗和台湾诗影响很大,主要是表现力,也就是言传的功力。随着生活阅历的增加,对《民歌》的理解也有了变化,不再是结构语言这些技术问题了。黄河、长江、风、沙、鱼、龙完全是自然的象征,余光中用血、血型来抒写人与自然的亲和关系。2000年我在甘肃青海黄河源头考察的时候,发现当地的藏族人有一种放生的习惯,他们生活并不富裕、辛辛苦苦放牧,牛羊长大,只宰杀一小部分,勉强维持生计,大部分牛羊放掉。用他们的话说,牲畜是人类的亲人,从怀胎接羔跟牧人一起度过春夏秋冬,有了感情,他们把这些牲畜看成血亲。藏族学者尕藏才旦在相关雪域文化专著里把这种亲情定位为藏人与自然的血缘关系。东方意识中,人与自然不是战斗的关系,而是亲和的关系,古典文学和古代绘画的永恒主题是自然山水、花草鱼虫,人与自然和谐共融、万物皆有灵性,托物起兴、寄灵性于外物,化万物于心灵,创造出崭新的第二自然。但也很少有人把这种境界推进到血缘关系的层面。《民歌》的独特就在这里。写诗在他,读诗在我。我曾在天山脚下生活十年,对游牧民族的生活有所了解,牧人的生产对象是活的动物,常年与牲畜打交道,跟静止的农业生活不同,处于动的游荡的状态,一切都是活生生的,人与自然的关系比农业社会更进一层,是渗透到血液里的,东方意识中生生不息的生命意识更直接更强烈。余光中的《民歌》在我的阅读范围里是以血缘抒写大自然的诗。
二
天人合一、生生不息的生命世界是东方游牧民族与农业民族的共同追求。东方古典文学,尤其是诗歌表达的主题也是人与自然。郑振铎先生的《文学大纲》是真正意义上的文学史,也是较早的不以西方为中心的人类文学史,古波斯的四大诗人在书中有详尽的介绍。比如哈菲兹与李白都是描写明月美酒的诗人,不同的是,哈菲兹在歌唱明月美酒之外还有女人。唐末到五代两宋,女人成为诗歌的另一种样式——词的主角。唐诗宋词是中文系的大课,1983年前后,就我的阅读范围而言,对古典诗词的理性认识莫过于叶嘉莹女士的《迦陵论词丛稿》,对我触动的是书中对温庭筠词的评价。我曾抄过几本书,《哈菲兹抒情诗选》《艺概》《万历十五年》以及《迦陵论词丛稿》,可见此书对我影响之大。叶嘉莹认为温词语言的跳跃性、感性化、逻辑的不连贯,不仅不是缺点,倒正是这种混乱破碎的语言形成了词的曲折幽隐,易于引发言外之想。而这种美学特质却是由客观冷静的细节来完成的。1983年我正处于从事创作还是学术的分界线上,终于放弃学术而从事创作,几年后我远走新疆,数百万字的西域小说中,于大气磅礴中隐隐可见温词对我的影响,叶嘉莹对温词的这种评价在我早年求学生涯中不啻一道亮光。我更感兴趣的是叶先生对中国古典诗歌的纲领性的理解,叶先生认为,中国文学史中,诗歌之所以独盛,就因为诗歌的感发作用中,一直有一种生生不已的生命在不断延续着,源于一种对宇宙人生万物关怀的不死的心灵。这也是东方文化中古老的永生意识。中亚哈萨克族的民间传说中有一个“长命泉”的故事,喝了长命泉水的人会永生永世活在人间。哈萨克族把这个传说演化为一种伦理方式,把自己的长子长女过继给父母,与生身父母乃以兄妹相称,以示青春永驻生命永恒。我曾以此传说写过一篇小说《骑着毛驴上天堂》。融通古今,感发生命,叶嘉莹的笔下学术是常青的生命树。
三
天人合一、与自然共融的思想集大成者莫过于《庄子》。早接触《庄子》是在中学的时候,语文老师讲《庖丁解牛》,老师20世纪60年代毕业于陕西师范大学,言语间充满对庄子的崇敬与赞叹,就讲了许多题外话,大大超出了教学大纲。我们这些中学生次聆听这位远古的旷世奇人。好多年后,我写出代表作《美丽奴羊》,依稀可见庖丁解牛的影响,不过杀羊的屠夫没有庖丁那么超然,解牛之后,握刀四顾一脸得意,小说中的屠夫一下子被羊的美击垮了,趴下了,整个人全变了,自然征服了人。大学时曾读康定斯基的《艺术中的精神》,知道画家笔下的线条色彩传达的是一种哲学,是一种道。1987年11月在新疆乌鲁木齐西北路书店购得《中国艺术精神》(徐复观著,春风文艺出版社1987年6月出版)。在天山脚下读这本书是很有意思的,徐先生给孔子只有三十多个页码,余下几十万字全是庄子一个人的,在徐先生眼里中国艺术精神就是庄子的精神。庄子笔下的神人、真人、至人、圣人都是得到精神之自由解放的人,也就是艺术化了的人,庄子把这种精神的自由解放,以一个“游”字加以象征——能游的人,实即艺术精神呈现出来的人,也就是艺术化了的人。如席勒所说:只有人在完全意义上是人的时候,才有游戏;只有在游戏的时候,才算得上是人。艺术化、游戏化,也就是返璞归真,天人合一的人,超生死、齐万物,与天地同在,充满天真的孩子气。这已经是哲学高度了。徐复观先生把这一切归于中国艺术精神。从书的后记看,这部书写于1970年,1987年介绍到大陆。在中亚腹地天山脚下,杀生的屠夫栽倒在美丽的羔羊面前,大美是无敌的,孕育大美的自然母性也是开放的。工业革命以来,在“返璞归真、返回自然”的口号下,常常片面地赞美封闭的大自然,因而排斥一切现代文明,其实现代文明并非一概排斥或违背大自然的本性,开放的活的系统中才有万物的主动精神。比《庄子》的艺术精神更形象更本质化的是《玛纳斯》《江格尔》《格萨尔王传》这些活史诗,只有开头,没结尾,世代传唱,兼容性极大,大至天地的生生不息的生命长河一般奔流着,那种天地之初的混沌状态,诗歌散文小说戏剧美术歌舞这些人类的艺术手段是难以界定的,是无体的、破体的。我刚刚完成的长篇小说《大河》就是这样一部书,写完一年多了,半个月前,天津一位女编辑在电话中用庄子的《齐物论》谈这部书,我感慨万千,混沌的书还是有知音的。
200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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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 宓***莉: ( 2025-01-02 23:32:07 )
不仅速度快,而且内容无盗版痕迹。
- 网友 养***秋: ( 2024-12-24 13:30:05 )
我是新来的考古学家
- 网友 丁***菱: ( 2025-01-06 06:36:40 )
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
- 网友 师***怀: ( 2025-01-04 07:17:55 )
好是好,要是能免费下就好了
- 网友 曹***雯: ( 2024-12-23 04:35:43 )
为什么许多书都找不到?
- 网友 权***波: ( 2025-01-15 01:49:03 )
收费就是好,还可以多种搜索,实在不行直接留言,24小时没发到你邮箱自动退款的!
- 网友 冯***卉: ( 2024-12-26 20:38:51 )
听说内置一千多万的书籍,不知道真假的
- 网友 冷***洁: ( 2025-01-12 12:48:39 )
不错,用着很方便
- 网友 晏***媛: ( 2024-12-31 04:22:44 )
够人性化!
- 网友 马***偲: ( 2024-12-31 04:51:48 )
好 很好 非常好 无比的好 史上最好的
- 网友 郗***兰: ( 2025-01-08 01:57:04 )
网站体验不错
- 网友 谭***然: ( 2025-01-11 04:25:55 )
如果不要钱就好了
- 网友 相***儿: ( 2025-01-01 02:34:04 )
你要的这里都能找到哦!!!
- 网友 曾***文: ( 2025-01-11 22:57:10 )
五星好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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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真实打分
故事情节:6分
人物塑造:6分
主题深度:8分
文字风格:7分
语言运用:8分
文笔流畅:4分
思想传递:7分
知识深度:6分
知识广度:4分
实用性:9分
章节划分:5分
结构布局:4分
新颖与独特:3分
情感共鸣:7分
引人入胜:7分
现实相关:7分
沉浸感:4分
事实准确性:9分
文化贡献:7分